在2018年时候,民政部会同中央文明办、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明确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,到2020年骨灰格位存放、树葬、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%以上。下边咱们来看看进行程度。

节地生态安葬

今年2019年,全国各地确实也在推行节地生态葬。比如,

金华市: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金华市民政局举行全市殡葬改革清明节系列宣传活动。

南京市:南京市举行了“回归自然,礼敬生命”2019年生态葬集体安放公祭仪式。

瑞安:让清明节更“清明” 瑞安推行节地生态安葬。

广州市:推进节地生态安葬、推广文明祭扫。

泰州:泰州树立生态环保理念,推行“绿色殡葬”。

深圳:深圳出台政策奖励节地生态葬,逝者骨灰海葬奖亲属3000元。

四川宜宾: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墓碑。

石家庄: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。

小编在这就不一一列举了,总之各地都在想办法,比如奖励,搞活动等方式推行节地生态葬。

再来看看首都北京今年还新增5家公墓开展自然葬服务,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,北京一直积极探索节地生态安葬发展新途径。1994到2018年,共举办485批次骨灰撒海活动,2.17万余份骨灰投入到大海的怀抱,2018年全年为京籍逝者完成骨灰海葬2760份,为435位京籍逝者提供骨灰自然葬,提供骨灰立体安葬105份。

他称,今年新增5家公墓开展自然葬服务,丰台太子峪陵园、昌平区天寿陵园“和煦园”、佛山陵园“平安苑节地生态示范园”、景仰园骨灰林、延庆八达岭陵园正在进行节地生态公墓建设验收。

同时在同年9月份,民政部网站公布《殡葬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条例提出禁止在耕地,城市公园、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,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,铁路、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。这些区域内现有的坟墓,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,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、不留坟头。

同时,条例拟规定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.5平方米,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.8平方米。安葬遗体的墓位(含合葬墓位),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。墓碑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.8米。

此外,条例拟规定,姓名不详、身份不明的遗体,殡仪馆可以凭死亡证明、移交遗体的公安机关同意火化确认书,按相关礼仪和程序火化遗体,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