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现行殡葬管理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改革土葬,实行火葬。土葬一是会导致“死人与活人争地”,造成耕地面积减少,致使国家的粮食生产不能自给,影响国计民生;二是可能会导致疫病的传播。特别是对于患传染性疾病而死亡的人应坚持采取火葬方式安葬。可以说,殡葬改革是党和国家倡导和推广的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变革,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,也是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。

但当前殡葬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,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去解决。一是火葬政策的实施远没有达到当初预期的效果。火葬政策实施多年来,大部分死者都实行了火葬,但仍有一些农民将死去的亲人火化后,运回故土,安葬在自家原有的墓地里或直接安葬在自家的承包田里,而且堂而皇之地修坟立碑,殡葬管理人员往往对骨灰如何处理并不过问。这些乱埋乱葬现象,不仅浪费土地,又破坏自然景观,影响生态城市建设,给经济建设带来损害,也将贻祸子孙后代。这与制定这项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。二是火葬使农民群众的丧葬费用支出居高不下。火化费、殡仪馆占用费、存尸费、骨灰盒、租车费、遗体冷藏、防腐、整容、穿衣、装卸、骨灰保管、乐队服务、请风水、燃鞭烧纸钱等项费用以及各种小费,这使相当一部分地区的火葬费用偏高,如果进公墓,费用更高。一些地方丧葬消费的增长大大超过了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增长的速度,有的因办丧事而债台高筑,甚至倾家荡产,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。

所谓“改头换面易,移风易俗难”,入土为安的土葬是几千年的传统,粗暴地推进殡葬改革显然难以让他们一下子真正接受。作为地方政府来说,首先应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诸多好处。要充分借助当下新兴媒体蓬勃发展的优势,依托更多的传媒平台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,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引导更多公众能够接受并认可殡改新政。同时,地方政府还应当大力推行“殡改奖励”制度,对于那些果断支持并践行殡葬改革的家庭,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。这样一来,想必会得到更多公众的响应。而对于那些已经到了一定年龄且已备好棺木的年迈老人,要耐心细致地开展思想引导,本着人性化的举措,制定科学妥善的方案来循循诱导、稳妥推进,殡葬改革会更大程度地获得老百姓的支持。

大力推进殡葬改革,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,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平等、团结、友爱、互助的关系,净化社会风气。“厚葬”是旧的丧葬习俗的一个重要特征。近年来,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,但同时也滋长了铺张浮华的风气。大力推进殡葬改革,倡导“厚养薄葬”,可以减少浪费,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,使人民群众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生产建设上去,加快勤劳致富的步伐。这就需要政府引导民众由无序埋葬向有序埋葬、乱埋乱葬向集中埋葬、传统葬法向生态葬法转变。政府还可以为民打造平台,或者通过报纸、广播、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各服务场所,大力推广树葬、花葬、草坪葬等生态环保葬法,引导群众落实厚养薄葬、文明治丧、文明祭拜等丧葬礼仪,打造科学、规范、文明、生态的殡葬管理新格局。